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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5月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5点击量:

各分院及系部:
    接市职业技能中心文件,2012年5月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已开始报名,为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5月份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期已经确定。考试时间为5月19﹑20日,领准考证日期为5月8﹑9日。此次报名范围为: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12种职业。其中部分职业和等级不再举行全国统考,改为省统考,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包括秘书(三级、四级、五级)、营销师(三级、四级、五级)、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6个职业
    (二)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是最新开展的统一考试。
    二、2012年“统考日”安排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20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
    (二) 参加考试的学生到所在的系办公室报考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考试,统计后统一报教务处
    (三)报名截止时间: 325
    (四)报名需要交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补考同学与正考同学一样上交材料。
    (五)收费标准:按照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收费、报考四级(中级职业技能、除涉外秘书200元)其它收费为150元、补考一门为50元、二门不及格者需要重新报考。
   具体详细情况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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