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放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学校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现将住宿生寒假离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时,要将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学生离开公寓时,必须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离校登记手续。
二、在离开学校前,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对本寝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关好门窗、锁好门,拔出所有插头,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将对学生做出严肃处理。
三、学生个人的自行车,离校时应骑走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公寓区或宿舍内,否则后果自负。
四、2012年1月10前学生必须全部离校,辅导员将对所有寝室统一贴“封条”。
五、自2012年1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7日止,学生公寓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六、放假期间,由于住宿学生没有按照规定而引发的财产损失由当事学生承担责任;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将受到纪律处分。
最后,祝所有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学生管理部
二0一二年一月七日